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奥斯曼帝国的衰落是因为王位继承的问题

奥斯曼人建立起一个存在六百余年、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在这一过程中,王位如何继承是影响奥斯曼帝国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在很长时间内是比较稳定的,但是王位继承问题始终是奥斯曼帝国政治发展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在改革之前,奥斯曼帝国实行的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改革以来,帝国的政治制度逐渐向君主立宪制过渡。学术界有关奥斯曼帝国王位继承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论。

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经过了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帝国奉行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法则,这种继承方式在奥斯曼帝国前期是有积极作用的,但后来却阻碍了奥斯曼帝国的发展。第二阶段,奥斯曼帝国奉行的是囚笼制度,这种制度使得王位继承人的能力不足,权威下降。在第三阶段,为了解决继承人能力不足,帝国日益衰落的局面,奥斯曼帝国对待继承人的方式更加多元化,更加积极。

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存在很多问题,对帝国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是军队影响到了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甚至多次废除了苏丹。其次,复杂的政治斗争使得王位继承问题变得更加突出。最后,后宫对谁做王位继承人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王位继承存在的问题,奥斯曼帝国的政局变得更加不稳定,近卫军团不断壮大并发生叛乱,成为奥斯曼帝国发展演变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导致了奥斯曼帝国国运的衰微。

奥斯曼帝国时期,王位继承存在很多问题,军队干预王位继承不仅影响到了苏丹的继承,也阻碍了奥斯曼帝国的近代改革。政治斗争对王位继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突厥贵族和基督教封臣、德米舍梅集团和突厥贵族两股势力之间的斗争。后宫中以太后、公主为代表的女性同样对王位继承产生了影响。

历史上,最早在奥斯曼一世时期,奥斯曼帝国的军队是由那些自愿参加作战和掠夺的突厥游牧民组成的,另外还有信奉古老的加齐传统和游牧民生活方式、来自西安纳托利亚的志愿者们,这些人被称作信仰武士。这些人一般会加入到奥斯曼人的常备军中,如果在战争和掠夺活动中取得胜利,他们将会获得被称为“蒂玛尔”的收入,这极大地激发了他们为奥斯曼人进行征服和扩张的积极性。①但是最初他们并非是由奥斯曼帝国所领导的、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而是往往因为利益和奥斯曼帝国绑在一起,也会因为利益和奥斯曼人产生离心力。于是在帝国的第二任统治者奥尔汗时期,他对帝国的军队进行了彻底的整编,开始了军队国家化的历程,他把军队分为两种,一种叫西帕希,它是建立在古老的封建制度的基础之上,即由封建领主自行备兵,战时军队向中央提供一定数量的物资和兵源。平时则寓兵于农,负责国有土地的耕种和赋税的征收工作。另一种叫做新军,也叫近卫军团。它同样是一种在奥尔罕时期确立的军事体制,这支军队主要是由奥斯曼帝国征服地区的人员构成。国家财政为他们提供工资,且他们无需缴税。由于接受了严格的军事训练,这支军队成为奥斯曼帝国对内对外的主要军事力量,近卫军团在后来发展成为奥斯曼帝国军队的主体。直到它在苏丹马哈茂德二世时期被废除。从军队这个方面来看,奥斯曼帝国成功的一个原因,就是它自身接纳了来自周边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人们,组成了一支战斗力强大的军队,这支军队服务于他们的征服战争,使得他们迅速的由原来的中亚民族传统部落过渡到公国,直到后来强盛的奥斯曼帝国。

在1361年,苏丹穆拉德一世组织起了自己的私人卫队,同时招募了一部分基督教军事指挥官,卫队以征服战争中抓到的俘虏为主体,这支部队在后来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化色彩,他们被用来平衡基督徒王公与旧的突厥贵族之间的政治斗争。苏丹巴耶济德一世时期,奥斯曼帝国形成了“德米舍梅”军事制度,这是一种伴随着奥斯曼帝国长期的征服和扩张所形成的制度,军队人员主要由奥斯曼帝国各省份的少数民族人员构成。最初这一职位是不能世袭的,但是他们形成了奥斯曼帝国的特权阶层,很多优秀的官兵最后都吸纳进奥斯曼帝国的官僚行政体制。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甚至坐到了大维齐尔的位子。随着奥斯曼国家的各个方面走向极盛,国家就需要进一步的革新,这一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也让它的覆灭成为可能。到了奥斯曼帝国军事改革时期,帝国开始向法国等欧洲国家学习军事体制。这一时期大量新式武器、新式军队人员的形成进一步冲击了老式的“德米舍梅”阶层。

穆拉德一世手中,这支军队被发展成为一支用来维护和保卫奥斯曼帝国新征服的欧洲领土的部队。这支新军的人数在初期很少,在穆拉德一世当政时,约有1000人,二世当政时期,帝国总兵力10万人,其中新军占到1.2万人。在苏莱曼一世后期扩充到2到3万人。在苏莱曼之后随着军纪逐渐废弛人数也不断增多,战斗力大幅下滑。在奥尔汉时期,国家把获得战利品的五分之一拿出来,作为他们的军饷,这实际上形成了一个政治上的利益集团并成为了国家的严重财政负担。在1683年四世时期,允许土耳其突厥也可参军。1826年,由苏丹马哈茂德二世发动兵变废弃此制度。

在奥斯曼帝国发展早期,这支军队不仅战斗力强大,而且对于中央政府和苏丹是非常忠心的,然而随着中央权力的衰落,军队开始演变成帝位左右者。

直到1826年近卫军被解散前期,共有9位、10任苏丹的王位受到了禁卫军干预。最早的是穆拉德二世,由于近卫军支持他而并非他的儿子二世,他在近卫军暴乱中被迫复位;穆斯塔法一世在拥戴其侄奥斯曼二世的政变中被废黜并遭囚禁,1639年1月20日死于伊斯坦布尔囚禁地;奥斯曼二世在近卫军发动的政变中遇刺身亡;伊卜拉欣一世在一次政变中被废黜;四世莫哈奇战役奥斯曼帝国战败后被废黜;穆斯塔法二世在近卫军暴乱中被废黜;艾哈迈德三世在帕特罗纳·哈利勒领导的近卫军叛乱中被废黜;塞利姆三世在近卫军引发的暴乱中被废黜;穆斯塔法四世在阿莱姆达尔·穆斯塔法帕夏领导的叛乱中被废黜。

通过以上的统计可知,奥斯曼帝国的中央军队对于帝国王位的干预及其影响是较大的。特别是在两个时期,一是苏莱曼大帝统治后期,由于苏丹国家治理能力的下降,近卫军权力的日益膨胀,特别是到中期,成为左右帝国王位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二个时期是在奥斯曼帝国的近代化改革过程中,作为传统势力的代表的近卫军自然是起到了对立的作用,对于支持改革的苏丹,如塞利姆三世,则采取和对立态度。在苏丹马哈茂德二世时期,因为近卫军反对军事改革而发动兵变。

奥斯曼人来到安纳托利亚的最初时期,一方面,被占领地的基督徒王公们通过承认奥斯曼的君主权并提供兵员和金钱,来确保他们的权利和地位;另一方面,加齐精神汇聚了来到阿纳托利亚的许多突厥游牧民。在奥尔罕时期,他的军队和政府主要由阿纳托利亚土库曼首领家族成员所领导和把持。这股势力是奥斯曼最初势力派别中具有代表性的一支,国家的前两任君主就得到了他们的支持。他们之所以接受领导,是希望通过不断的扩张和征服,来获得土地和荣誉。另一股势力是基督徒,他们的来源多种多样。有的是以军队的形式聚集在奥斯曼人的周围,有的是以被征服的身份或者作为幕僚加入奥斯曼帝国。但在帝国建立初期,他们的数量极为有限,对于奥斯曼帝国的影响力不能够与前者匹敌。在奥斯曼人大规模的征服欧洲后,基督教徒势力才日益发展壮大,对于奥斯曼帝国的影响逐步加深。他们派遣人员到奥斯曼帝国的军队中充当顾问,帮助发展奥斯曼地方和中央管理机制。并逐步的成为奥斯曼国家势力派别中重要的一支。

由于帝国的王位继承并未形成制度,它很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干预。前面提到巴耶济德一世王位的继承受到了外部因素的干预。因为14世纪以来,绝大部分国家军队掌握在以坎达里家族为主导的传统突厥贵族手中。在这一时期,穆拉德一世希望通过支持基督教封臣来削弱突厥贵族的力量。在大空位时期的权力斗争中,巴耶济德和亚库布王子分别是基督教徒利益和突厥贵族利益的代表。

这里需要提到的一点是大维齐尔,即奥斯曼帝国的宰相,这个职位的形成是奥斯曼国家形成和治理过程中的一个产物。随着奥斯曼国家特征的日益显著。大维齐尔的作用越来越显著,直到后来科普鲁卢担任大维齐尔时达到了权力巅峰。起初,大维齐尔对于奥斯曼帝国王位继承问题并未产生本质上的影响。直到后来后宫乱政时期,大维齐尔与后宫实力的联合,影响到了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

在大空位时期,新旧势力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这主要表现在旧的突厥贵族希望恢复被前任苏丹丢弃的加齐传统和塞尔柱行政体制,而新的基督教封臣则坚决反对这么做,他们希望帝国的行政体制中有更多拜占庭的东西。当时的苏莱曼依靠基督教徒建立统治,作为回应,他的三位兄弟以恢复古老的加齐精神,得到了坎达里家族的支持,坎达里家族甚至秘密与拜占庭皇帝谈判,试图把扶上王位。帕特里克·贝尔福指出,“老权贵与新权贵,传统的与归顺的基督徒之间的斗争及其矛盾,是后来的苏丹穆拉德二世退隐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王位继承问题上,另一股和传统突厥贵族相抗衡的重要势力是德米舍梅集团。15世纪开始,奥斯曼帝国开始在其所征服的各个地区定期选拔7到14岁之间的基督教儿童。这就是德米舍梅制度。他们选拔的标准是身体和智力能力,被选中的人需要由基督教改信仰教,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在服役期间禁止结婚,训练结束后被派往苏丹身边或者近卫军团,作为专属部队保卫苏丹和宫廷。由于这些人属于近卫系统,有充实宫廷和政府空缺的便利,权力逐步扩大。二世死后,突厥贵族支持杰姆继位,德米舍梅支持杰姆的哥哥巴耶济德,继位的巴耶济德二世罢免了当时突厥贵族领袖卡尼曼尼的大维齐尔一职,任命德米舍梅领袖伊斯哈克为大维齐尔,突厥贵族失势。随后由于利益受损,把他扶上王位的德米舍梅集团再次密谋让巴耶济德二世的一个儿子继位,尽管未能成功,但这足以表明,势力派别的干预使得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政治内讧进一步加剧。

在苏莱曼大帝执政后期,德米舍梅集团开始与后宫势力联合,使得王位继承问题更加复杂。如苏莱曼的妃子赫勒姆,为了使自己的儿子赛利姆继承王位,与德米舍梅的领袖大维齐尔雷斯特姆联合,诬陷苏莱曼的长子穆斯塔法叛乱。最终,穆斯塔法被处决。随着时间的推进,德米舍梅的权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影响到苏丹的权威。进入近代之后德米舍梅更是有决定奥斯曼土耳其命运的能力,他们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阻拦苏丹进行资本主义化的改革,这导致土耳其在世界大多国家进入资本主义后,依然处在传统社会。至艾哈迈德二世继位,调遣在外军队和德米舍梅作战,并最终消灭他们,为土耳其进入现代化扫清了道路。

奥斯曼帝国的后宫不仅仅是苏丹的家庭成员居所,也是一个领导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权力机构,它有着很强的等级结构。在16世纪以前,奥斯曼帝国还未出现过苏丹的母亲或者妻子摄政的现象。从1520年登基的苏莱曼大帝开始到17世纪中叶,奥斯曼帝国的后宫女性享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的政治权力和公共地位,她们的政治影响力甚至不再局限于后宫,而是渗透到了整个奥斯曼帝国中。传统上,苏莱曼大帝统治时期被视为奥斯曼帝国的巅峰时期,1566年苏莱曼去世,奥斯曼帝国开始走向衰落。从这方面来看,苏莱曼的继任者的能力和他们的祖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苏丹权力的式微也打开了后宫女性统治的大门。后宫通过对无能的苏丹的影响,来达到自己的权力欲,影响帝国的行政事务,其中就包括由谁来继承王位。最早,如果奥斯曼家族的一个女性生了儿子,这个男孩就由他的母亲抚养到10或11岁,然后让他在一个地方上的省份任职,并由他的母亲辅助他。这样,在王子家的所有成员中,母亲是他最理想的盟友,也可能是最能帮助他获得王位的人。

苏丹的母亲是后宫中权力最大的女性,苏丹的妻子,通常被称为哈斯基,处于第二的位置,母凭子贵,这两人有权力以摄政王的身份参与到国家统治中来。奥斯曼帝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赫勒姆,是波兰人,她名叫亚历山大·里索夫斯卡,她是一位牧师的女儿。尚不清楚赫勒姆是什么时候加入苏莱曼的后宫,但是她可能在苏莱曼大帝任苏丹的第一年成为他的妾。苏莱曼对传统奥斯曼习俗的突破是娶了赫勒姆,这让她成为奥斯曼历史上第一个被释放并成为合法妻子的奴隶。当赫勒姆21岁的儿子艾哈迈德被派往马尼萨州任省长时,赫勒姆没有陪伴她的儿子去当总督,而是待在伊斯坦布尔权力中心,这样可以直接接近苏丹。她扮演了十六世纪后期到十七世纪的权势女性角色,在这一点上,赫勒姆开创了一个先例。赫勒姆逐渐成为苏丹的政治顾问,比如敦促苏丹征服马耳他,并日益频繁的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去。在苏丹塞利姆二世去世后,他的宠妃努尔巴努成为了奥斯曼帝国的实际掌权者。努尔巴努隐瞒了苏丹去世的消息,直到自己的儿子顺利继位,并由此成为了奥斯曼帝国史中第一位摄政的皇太后。努尔巴努的儿子以及儿媳照搬了母亲的做法,开启了奥斯曼帝国历史上一个新的时代。

奥斯曼帝国史上最负盛名的女摄政王要数连续两任苏丹的母亲——柯塞姆。作为苏丹皇太后,她先后在自己未成年的长子苏丹穆拉德四世以及疯癫的小儿子易卜拉欣统治时期干涉帝国政务。她也是后宫的统治者,掌管和监督着后宫发生的一切事务。在她执掌奥斯曼帝国政权期间,奥斯曼帝国的女性政治达到了顶峰,苏丹也成为其政治关系网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各部的部长,大维齐尔等重要官员都会受到她的定期接见。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柯塞姆还与宫中许多重要人物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比如当时的一些已经出嫁的公主和加入奥斯曼家族的女性,以此来维持自己的政治权力。

奥斯曼帝国王位继承人的婚配对象中,除了奥斯曼人,还有的来自拜占庭。例如帝国的第二代君主奥尔罕娶了拜占庭帝国公主尼鲁弗尔为妻。1356年,“拜占庭皇帝坎塔库泽努斯向奥尔罕献上一位拜占庭公主。一支由30只船组成的喜庆船队将迪奥多拉公主送往仅仅60英里之外的目的地,举行了一场豪华而野蛮的婚礼。”第三代君主穆拉德一世是拜占庭帝国皇帝坎塔丘济那的外孙。穆拉德一世同样娶了位拜占庭公主,是为苏丹巴耶赛特的母亲。

奥斯曼帝国王位继承人的婚配对象中第三类来自帝国统治周边的突厥公国。例如,为了获得小亚细亚地区所有突厥人的支持,一世选择了一位突厥公国的公主作为他的妻子。同样他的继承人穆拉德二世通过政治联姻的手段,娶一些突厥公国的公主为妻妾,从而获得了小亚细亚地区突厥公国对其宗主权的承认。二世的母亲胡玛哈顿更是一名身份卑微的突厥奴隶。二世娶了一个名叫居尔贝哈的基督教女奴,生下了后来的苏丹巴耶济德二世。①穆拉德的儿子巴耶济德在布尔萨迎娶了盖尔米扬公国埃米尔的女儿。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奥斯曼帝国历史的早期,大多数苏丹通常通过奴隶进行生育。虽然妻子也结婚,但是她们的职能一般是政治性的而非生育性的。奥斯曼帝国的第一任统治者奥斯曼一世的妻子名叫玛伦。根据传说玛伦是艾德巴里贝格的女儿,她父亲的头衔“贝格”在那个时代表明他是一位独立的领主,他可能是由于政治的原因把他的女儿嫁给了奥斯曼。奥斯曼帝国第三任统治者穆拉德一世的母亲她的名字是尼利弗,在伊兹密克的一处铭文证明,她是希腊统治者亚哈伊萨的女儿,被奥斯曼俘获并作为新娘送给他的儿子奥尔罕。这个女士的名字表明她是一个奴隶。可以肯定的是,奥斯曼人通过奴隶繁衍后代的偏好似乎在穆拉德一世时期已经建立。穆拉德一世的儿子巴耶济德一世的母亲,叫吉尔齐奇克,她的名字同样表明她是一个奴隶。至于巴耶济德一世,编年史家舒克鲁拉在1460年写到巴耶济德有六个儿子:艾土夫鲁、埃米尔苏莱曼、苏丹一世、伊萨王子、穆萨王子和穆斯塔法王子,他们的母亲都是奴隶。苏丹一世的五个儿子:穆拉德二世、穆斯塔法王子、艾哈迈德王子、玉素甫王子和马哈穆德王子。他们的母亲也都是奴隶。二世的母亲胡玛,巴耶济德二世的母亲古尔巴哈尔也是奴隶。但是塞利姆一世的母亲是一个例外。她似乎是达尔加迪尔统治者阿莱德维尔的女儿,在塞利姆一世继承王位之前,通过一次政治联姻嫁给了他。当时塞利姆是阿玛西亚总督。

从历史来看,奥斯曼帝国王室持续通过奴隶进行生育,在十四世纪和十六世纪早期之间,一个配偶只能生一个儿子成为一种习俗。每一个王子,从他出生开始都有资格继承王位。这些王子们不一起长大,他们分别由母亲抚养。在王子10到12岁的时候,按照惯例,苏丹任命他们为一个省的总督。他的母亲陪同他到新的职位,并成为他的监护人。这样,在他们的父亲死亡后,母亲成为儿子争夺王位竞争中的支持者。苏莱曼大帝打破了这个惯例。1521年,苏莱曼的奴隶妾室赫勒姆的儿子出生了。在1522年到1531年间,她又给苏莱曼生了六个孩子,包括后来的继承人塞利姆二世。出于对赫勒姆的爱情,1533年苏莱曼打破传统,恢复了赫勒姆自由之身并娶了她。作为不止一个孩子母亲的赫勒姆改变了王朝的政治结构。

塞利姆二世最喜欢的妾室是那巴奴。她生了好几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塞利姆二世选定了那巴奴的儿子穆拉德三世作为他的法定继承人,并娶了那巴奴作为合法妻子,给了她类似于赫勒姆所享有的地位。那巴奴比她的丈夫活的时间还要长,她以继位的苏丹母亲的身份继续扮演着政治角色,尽管她在塞利姆二世死后不住在宫殿里。后来的萨菲尔与那巴奴的经历类似。她也是穆拉德三世最喜欢的妾室。直到1581年他们的第二个儿子死去,穆拉德三世一直和她保持着一夫一妻制关系。从这段时间直到他死后,穆拉德三世和不同的妾室生了19个儿子。但是1595年,萨菲尔幸存的儿子三世登上王位,他的母亲萨菲尔同样进入了统治行列。在十七世纪,随着艾哈迈德一世最宠爱的女人柯塞姆的长期统治,皇后的权力变得尤其突出。她的两个儿子穆拉德和易卜拉欣都成为了苏丹。她的掌权期开始于1617年,当时,艾哈迈德一世的兄弟、有智力障碍的穆斯塔法一世登上王位。穆斯塔法的继任者奥斯曼二世有一个被驱逐出宫的母亲。奥斯曼二世的继任者是有智力障碍的穆斯塔法,他的继位将自己的母亲暂时的带到了权力的位置。然而穆斯塔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失去了王位。这时,柯塞姆的儿子,十二岁的穆拉德四世成为苏丹。柯塞姆代表他的儿子接管了政府,并且甚至在他成年后依旧是他的密切顾问。穆拉德死后,她的另一个儿子易卜拉欣继位,当苏丹不稳定的精神状态威胁到王国的安全时,柯塞姆在领导政府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直到1651年她被谋杀。后来的五年里,新苏丹四世的母亲土罕掌权,直到科普鲁卢·艾哈迈德帕夏在1656年成为大维齐尔后,皇后的权力才得到削弱。

在苏莱曼统治之前,这些女性每人生育和教育一个独生子。他们拥有儿子的抚养权,但他们没有参与到帝国政治中来,随着她们的儿子被任命为一省总督,她们跟随着儿子来到地方省份。奥斯曼帝国的政治格局随着苏莱曼大帝的统治开始改变,赫勒姆时期,妾室可以生一个以上的儿子。随着丈夫的死去,母亲们开始在后宫扮演角色,对继位苏丹有着极大的影响力,这一现象在柯塞姆和土罕两位女性时期达到顶峰。

尽管奥斯曼帝国倾向于通过奴隶妾室来繁衍后代,但是在奥斯曼帝国统治的第一个半世纪里,皇室婚姻也是很常见的,但它们的目的总是政治性的。最早提到有关奥斯曼统治者婚姻的史料出现在拜占庭时期、由皇帝约翰四世坎塔库齐诺斯编纂的编年史中,该资料记载了奥尔罕如何向他的女儿西奥多拉求婚,并向坎塔库齐诺斯许诺成为他的儿子,并将整个军队置于坎塔库齐诺斯领导之下。奥尔罕确实给他的岳父提供了军队,这军队使他在1346年夺取了拜占庭王位。可是奥尔罕和西奥多拉的婚姻目的是建立两个家庭之间的联盟。在1354年坎塔库齐诺斯退位后,和奥尔罕之间没有家庭联系的约翰五世帕莱奥罗格斯继位,奥尔罕开始重新攻击拜占庭的领土。与此同时,奥尔罕继续支持坎塔库齐诺斯家族,他给坎塔库齐诺斯的儿子马修提供了军队,帮助他夺取了拜占庭帝国王位。拜占庭帝国面对奥斯曼帝国入侵的局面,采取的办法就是在自己的家庭和奥斯曼家族之间建立联系。1358年,拜占庭皇帝打算把自己的女儿艾琳嫁给奥尔罕的儿子哈里尔,要求年老的奥尔罕选择哈里尔作为继承人,来支持他的王位,结果他的计划失败了。

通过以上论述可知,在奥斯曼帝国历史的早期,大多数苏丹通常通过奴隶进行生育。苏丹的婚姻往往是奥斯曼家族与外部势力联盟的产物。在这样的环境下,探讨突厥、和拜占庭文化影响的程度显得很有必要。一方面,来到奥斯曼宫廷的妇女把他们的基督徒幕僚带到了奥斯曼宫廷,加之奥斯曼帝国的军队中大量基督徒的存在,这样一来,来自拜占庭和基督教的生活方式就影响到了奥斯曼帝国。另一方面,美国学者斯坦福·肖从奥斯曼帝国政府机构发展的角度谈到了,要确定其中突厥、和拜占庭文化的影响是十分困难的。这一方面由于文献资料的缺乏,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希腊文化和波斯文化的影响,所以奥斯曼帝国和拜占庭帝国在许多方面十分相似,并且在奥斯曼人到来之前,两个帝国已经相互影响了好几个世纪。他还谈到了两点:在苏丹穆拉德一世和巴耶济德一世时期,奥斯曼帝国取消了传统部落社会形式简易的法庭,并开始逐步采用拜占庭式的礼仪;奥斯曼统治者们开始不再那么容易接近,只能通过从拜占庭和波斯那里借鉴来的精致的宫廷礼仪才能接触到他们,有大量的头衔来自拜占庭,同时又有奥斯曼的影响。

从以上的探讨中可以看出:一方面,从奥斯曼帝国第二代君主奥尔罕开始,奥斯曼民族同外族人通婚作为帝国的一种政治手段,或主动或被动的与突厥人、拜占庭人实现政治互信,政治结交,从而巩固帝国的统治。另一方面,这种形式的通婚在奥斯曼民族、突厥民族和拜占庭人,甚至更广大的地区之间实现了生活方式的沟通和文明交往,从交往方式上来看,尽管奥斯曼帝国对周边民族的统治多数仍是以战争的方式进行的,通婚不失为一种和平的交往手段。这一方式加深了拜占庭文化和奥斯曼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相互影响。英国学者帕特里克·贝尔福进一步说:奥斯曼土耳其最终将承担起继承和改造拜占庭文明的使命。

奥斯曼帝国长期以来实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其核心是君主。它的传统政治制度是比较成熟的,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体制。即使是后来的改革,也并未能真正冲破专制这个圈子,君主立宪制的实行缺乏合适的历史大环境。直到土耳其国动之后,凯末尔为首的土耳其政府登上历史舞台,这个国家才告别了传统东方式的政治制度,真正建立起仿效欧洲国家的政治体制。这个过程是在近代救亡图存的背景下实现的,是在要东方还是要西方的历史问题面前所作出的选择和博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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